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疯子精灵 @ 2005-06-07 03:02

我大概是有怪癖的。为什么要今天写博呢?我禁不住又问自己。
今天又不是一个好的日子,干嘛,干嘛又要写?
我对文学是否真的那么热爱呢,我对生活是否真的那么热爱呢?如果热爱,为什么不每天坚持写写呢?
“在逃学为读书的考研岁月里,豆豆扮演了“侠女十三妹”的角色,帮我料理诸多繁琐小事,江湖救急时疏财仗义,甚至去旅行前几小时还穿越大半个城市给我送书……千言万语,如今却不过化作一句:豪华落尽见真淳。朋友的最高境界就是互相拖欠,若什么都分得清清楚楚,又有什么意思呢。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和你逛街,用很少的钱可以买到很多的快乐,就像那个下午所说的,其实去哪里都不重要,和好朋友在一起就是原地站着也很愉快。“
今天像幽魂一样游到好友的博,猛地发现一段这样的文字,有关于我。侠女十三妹?大抵是《儿女英雄传》里的人物,或者是我记忆错乱。忽而记起2号听LZ的告别校园BAND SHOW,四个小时,整晚像疯子似的站在最靠近舞台的位置挥动着手臂扭动着身躯,希望台上的人能感受到我支持的热度。半夜LZ庆功后醉醺醺地爬上网,感谢大家的支持,然后对我说,真的感谢你一直在场,无言感激。我愣了半天,呆头呆脑地回了句:“客气。江湖儿女。“
在这个我开始热爱性感的夏天,在这个旁人都认为我骚在骨子里的夏天,竟被自己发现身上尚存三分侠气,这是何等快乐的一件事情。
晚上和好友唱离别的卡拉ok,和伯伯合唱的那首《花儿为什么这样红》和《禅院钟声》记忆最深。还有给《你的甜蜜》时的伴舞,“oh 你的眼睛 是闪烁的星星 是那么样的shining shining 吸引我所有的注意“……我眨着自己的眼睛,对大伙做可爱状,也不理会是否笑煞旁人。
打开自己的博, 最惊恐的莫过于看到好友的留言——“看美人抠鼻孔”。如果我说我差点没晕倒,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。
于是我终于明白,歪酷严重提醒的“请永远记住, 除非你不公开网志, 否则即便你没有告诉别人你的Blog, 总有一天别人会看到”是一种什么情景。


 
疯子精灵 @ 2005-05-29 02:21

    原谅我总是比别人领悟得晚。更深夜半,在到处游荡别人的博时,终于忽然想起,我早该有自己的博了。
   今天是什么日子么?显然什么都不是。我瞅瞅上面的发表时间,5-29,02:21:58。
   “热爱”?热爱什么呢?当我心中还存在这份情感,把它记录下来,然后感激上苍,实在没有什么不对。
    疯子精灵。很显然我是个疯子。
   今天一个久违的他兴奋地给我打电话,问我什么时候上网。
  “可爱的”,他总爱这样叫我,“爱你”。吓了一跳。爱我?我有什么可爱呢?
   我是个人格分裂的家伙,这是最近发现的一个事实。一个男人说认为我是贤妻良母派,奉劝我气质太高贵的人其实会很孤单,要多认识些朋友,还说这是和很多人沟通后的结果。
   两个男人说我没有安全感,一个觉得我应该收敛些,别见到熟人无论男女都搭肩作拥抱状,让人误会;一个让我气势别太强,因为男人都喜欢柔弱的女子。共同地认为异性朋友多是我的错,各方面要求自己做得好也是我的错。
   只是你们没有见过我温柔的样子。
   对前者,我想说我狂傲不羁,我想说我炽热疯狂,我想说我的朋友无论质量或者数量都远胜于你。
   对后者,我想说我宜家宜室,我想说我温柔似水,我想说我的曾经的爱人告诉我我是个最好的女子。
   真不要脸。
   我只不过是个疯子。或者我自以为是精灵,别人却觉得你是个疯子。
   热爱吧,热爱吧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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